九、土地改革运动让耕者有其田
人民政协组织“土改团”上山下乡

为了彻底实行土地改革,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1950年,中共中央开始在新解放区实行土改运动的准备工作。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民主人士的意见,中共中央将土地改革法草案提请1950年6月举行的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进行讨论。各方面的民主人士对于这个草案所规定的对待富农的政策是比较满意的,但对何谓“出租的小量土地”、“特殊地区”、“一部或全部”,认为还不明确,执行中随意性太大,建议增加“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佣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这样,该征收的或不该征收的可以一目了然。这条建议被采纳了。
李济深、陈叔通、黄炎培、沈钧儒联合提出,并由张澜、马寅初副署的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的一份提案这样写道:“我们亦知道,土改须先酝酿,掀起民众热潮,但要掌握得稳,不要因热潮而发生偏向,偏向诚然可以改正,但人民一经受到冤屈,当然不免发生怨恨。我们总希望偏向不要发生,发生是例外,‘欲速则不达’。先办典型县或乡,似不失为有计划地、有步骤地进行方法”。这份提案经过大会土地改革组审议后,建议中央人民政府核办。刘少奇在印发他代表中共中央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时,也特意加上了“在普遍进行土地改革之前,县以上的领导机关应在少数区乡进行典型试验,以便取得成熟的经验,作为训练干部和指导土地改革之用”这样一段话。实践证明,这样做的好处确实很大,避免和减少了土改中的偏差,弥补了土改干部不足的缺陷。
应该说,在土地改革问题上,民主人士与中国共产党是有不少共同语言的。特别是一些参加过旧民主主义革命、拥护孙中山“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主张的民主人士更感到兴奋,因为他们看到孙中山的理想即将在共产党领导下得到实现。老同盟会员王葆真说:“我觉得能够了解‘平均地权’的人们,便应当爱护革命的统一战线,便要坚决地拥护中央的土改政策。”
爱国将领刘文辉曾任国民党军长、四川省政府主席等要职,又是一个大地主。1949年12月,他在四川彭县举行起义,为解放西南立了一功,这次在土地改革问题上又顺应了历史潮流。在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他十分坦率地说:“我就是一个大地主,拿四川话来说就是‘大粮绅’。我将无条件无保留地献出我所有的一切土地,分给农民。”
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以后,政协全国委员会成立了“土地改革宣传委员会”,并先后组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京津两市的干部和各界人士共6107人,分为47个土改团,分赴华东、华北、中南、西南地区参观或参加土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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