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 国民党中央及国民政府举行政治会议,讨论粤海关案,决定:海关检验入口船只,应负责不许货物走漏;罢工委员会纠察队如欲检查,必须在海关验货完毕后进行,但仍须严密监视。
△国民政府公布《缉私卫商暂行条例》,特派宋子文兼缉私卫商管理委员会委员长,李济深、李福林、斯美诺夫、王懋功兼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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